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提前做好2019年、2020年我校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推荐及申报工作,现对全校预建设虚拟仿真项目情况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办公厅于2017年下发了《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计划于2017-2020年四年时间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到2020年认定1000项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
虚拟仿真项目的所属专业应满足2019年、2020年国家建设规划涵盖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具体建设项目范围以教育部当年下发通知为准。
三、项目建设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项目建设可参考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网站相应类别的具体项目。
四、项目建设安排
1、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仔细研读近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文件和建设要求等相关政策资料(附件2),并做好项目的初选工作。
2、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上报。
3、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项目情况,结合四川省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具体申报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对申报项目重点投入,专项建设。
五、材料提交
1、各项目负责人参照国家虚拟仿真项目申报表(样表)(附件3)(此次预报名不填写申报表),填写虚拟仿真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2、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将拟推荐虚拟仿真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1、凡拟推荐申报省级的项目,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2、学校拟邀请已立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负责人做关于申报、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建成;联系电话:028-8448072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附件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3: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样表)
附件4:虚拟仿真项目推荐汇总表
http://202.115.196.201:8001/group1/M00/00/00/rBgTBV_2tjiEFkdlAAAAAPLic6E084.zip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