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作为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一种常见的且黑手累累伸向在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对其予以防控及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是当前法律实务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识别和防范“套路贷”,需要成为所有大学生的社会常识;正确确立“套路贷”案件的刑事责任,是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重要职业技能。“套路贷”的知识系统本身不是某一法学课程的一个专门知识单元,为达到上述学习认知及防范任务,需将其构建为一个较完备的知识系统及制定一个科学的学习流程。
本项目内容具有综合性,将“套路贷”作为独立的一个知识单元,系四川师范大学结合“新文科”建设要求,针对法学专业核心课《刑法总论》《刑法分论》以及专业选修课《刑事案件分析》《犯罪学》《刑事司法实务模拟》的相关教学内容专门设计的,同时也服务于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对于“套路贷”风险的预防和学习相关刑法知识的目的。本项目由十三个小实验组成,分为“套路贷”识别实验(实验一至实验三)、“套路贷”防范实验(实验四)、“套路贷”刑事责任认定实验(实验五至实验十三)三大类别。就“套路贷”的知识体系而言,具有内在的逻辑顺序;就各门相关课程而言,各自又需要并不完全相同的内容,因此各课程可依需要任意选择所需实验内容。刑事责任认定实验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刑法学基础理论知识,非法学专业大学生难以有效完成该类别实验,因而建议一般不选作该类别实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套路贷”的常见违法犯罪手法和步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五种情形: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二是制造资金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三是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需要正确识别“套路贷”以与民间借贷及采用不法手段讨债的行为相区别。需要掌握“套路贷”的风险防控方法,以免上当受骗。“套路贷”行为通常触犯的罪名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绑架罪八个罪名,需要掌握这些罪名的构成要件,准确运用罪数理论和共犯理论,以准确追究“套路贷”行为的刑事责任。
本实验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其一,使所有大学生能够认知“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能够识别“套路贷”。
其二,使所有大学生能够了解“套路贷”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自觉拒绝和防范“套路贷”,避免被害。
其三,使法学专业学生能够准确认定“套路贷”的刑事责任,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准确和系统的理解。培养学生准确适用犯罪构成理论、罪数理论和共犯理论的能力,以及将规范与事实准确对接的能力。
其四,为犯罪学教学提供素材和案例,将犯罪学知识融贯于“套路贷”实验中,使学生对犯罪学理论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其五,为法律实务部门人士提供一个完整的“套路贷”知识库,使其能够查阅和熟悉相关规定及了解实际运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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